袁基办发〔 2024 〕3号
“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选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选管理办法》要求,经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原则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农业科技和生产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个人或团队: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推广、开发应用已有农业科技成果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农业教育领域,成就特别显著,具有突出贡献。
2、推荐要求
(1)推荐专家。采取特邀专家推荐制,奖励委员会向特定专家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作为推荐专家推个人或团队。特定专家范围:涉农方向的院士、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往届获奖者。
(2)推荐条件。推荐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进行推荐,每位专家可独立推荐1-2个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名额。
(3)回避要求。推荐专家不作为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被推荐人或团队成员,不参加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审活动。
3、推荐材料要求
(1)报送内容:《第十三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推荐表》
(2)内容要求:推荐材料是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被推荐人或团队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3)报送形式:所有材料都需以纸质和电子材料的形式同时报送。其中纸质材料(签名、盖章的原件)报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4)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4、评选流程
(1)接受推荐:奖励委员会向特定专家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作为推荐专家推荐被推荐人或团队。
(2)形式审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被推荐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提交专家组评审;
(3)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封闭式管理,参与评审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4)推荐公示:评审专家组审定推荐名单,经由奖励委员会确认后予以公示,无异议者即被确定为获奖者。
(5)公告并颁奖:公告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5、咨询电话及信息
(1)联系人:刘冰13874833102;丰微13574897138
(2)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长沙芙蓉区马坡岭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行政楼一楼109室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
(3)奖励委员会邮箱:YLPDCS@163.com(邮件注明“提名推荐”)
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
2024年10月15日